1、我國對于英雄烈士人格權的保護由《英雄烈士保***》、《民法典》和《刑法》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2、【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
3、南京警方已對仇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網絡空間雖然是虛擬的,但它也并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也屬于公共場所范疇,而是法律的觸角可及之處。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早就規定,在網絡上捏造不實言論、侮辱他人的言論,擾亂網絡秩序的,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4、這已經不是第1次出現網紅觸犯法律的事件了,不得不說現在平臺的網紅底線越來越低,某些網紅甚至在法律的雷區反復試探。不只是網紅,就算是平常人,也應該保持一顆對自然的敬畏之心,保護好生態環境,不要隨意***摘野生植物;捕獵野生動物。
《英雄烈士保***》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百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度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侮辱英雄烈士不是以尋釁滋事罪定罪的,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 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拘役、管制。
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訟。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提***訟。
《英雄烈士保***》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度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侮辱烈士的行為屬于治安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可對侮辱烈士的行為判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侮辱烈士的違法行為情節較重,可處五到十日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侮辱烈士的行為如果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可對其判處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
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被判刑,將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會被處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除了刑事責任,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1、羅昌平侵害英烈名譽榮譽一案在5月5日,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對被告人羅昌平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羅昌平被判處***七個月并且承擔在《新浪網》《法制日報》《***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2、羅昌平具備投案自首劇情,自行認罪認罰,想要賠付公益性危害賠償費8萬余元,用以抗美援朝戰爭英烈精神實質個人事跡留念、宣傳策劃等公益慈善(并已付款到坐落于遼寧丹東市的抗美援朝戰爭史料館),人民***給予認同。
3、羅昌平涉嫌侮辱抗美援朝的英雄烈士,損害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而且情節特別嚴重。因此,被***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罪和榮譽罪判處***,并在網絡和媒體上進行公開道歉。
4、月5日,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對被告人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羅昌平***七個月。針對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城郊***也作出了判決,責令被告人羅昌平在有關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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